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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一条一条对《条例》 心里“咯噔”好几下

三味园范文网 2024-12-04 00:50:54

  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一条一条对《条例》心里“咯噔”好几下

  看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才知道,所谓“底气说”“资格论”都是糊涂认识、都是危险思想。《条例》看与不看不一样,学与不学大不同。看了学了,心里“咯噔”过了,这正是《条例》制订初衷的一个体现,正是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所要追求的效果。“咯噔一下,“戒尺”长一寸,“堤坝”高一分。今天多几下“咯噔”正是为了长久的心定神定。新版《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两万多字,认认真真读下来,有三点深刻感受。

  一、要求高,这主要体现在政治上。《条例》所针对的对象是党员,党员是政治身份,从政治上要求是《条例》的一条鲜明主线。这一点,既体现在总则的要求当中,也体现在具体条款的要求当中。我们党有六大纪律,排在首位的就是政治纪律。《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了28条,即从第49条到第76条。第49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样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决心和行动。

  二、标准严,这主要体现在纪律执行上。《条例》不仅明确了纪律的红线,还细化了纪律的具体要求,使纪律执行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例如,《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不仅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行为规范,更将家庭成员的行为纳入了纪律监督范围,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此外,《条例》还增加了对网络行为的纪律约束,如第56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等渠道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新增内容,反映了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党员行为的新挑战,体现了《条例》与时俱进的特点。

  三、导向明,这主要体现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上。《条例》不仅是一面镜子,更是一把尺子,它不仅要让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向上,争做表率。例如,《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一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既是对违纪者的警示,也是对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鼓励。同时,《条例》第20条规定,对于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减轻处分。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党员之间相互监督,形成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和奖励,如第21条规定,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党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这一系列的规定,不仅为党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更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落实实,这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上。《条例》的出台,不仅仅是为了规范党员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执行。为此,《条例》第122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纪律审查的标准,也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条例》还强调了对纪律执行的监督,如第127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这一规定确保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全方位震慑。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第128条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一规定为纪律执行的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党的纪律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五、教育深,这主要体现在党纪教育的长期性和系统性上。《条例》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党员思想的引导。为此,《条例》第133条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纪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条例》还强调了党纪教育的系统性和长期性,如第134条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将党纪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纪知识测试,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这一规定确保了党纪教育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为党员的思想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对年轻党员的党纪教育,如第135条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年轻党员的党纪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这一规定体现了党对年轻一代的关心和期望,为党的事业培养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后备力量。

  综上所述,新版《条例》不仅是一部规范党员行为的法规,更是一部指导党员思想的宝典。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是党员行为的准绳,是党的生命线。只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才能确保党的团结统一,才能确保党的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因此,我们要以《条例》为镜,对照自身,查找不足,整改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共同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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