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对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的协助和支持下,集体协调处理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促的融合联动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两个方面。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双方在政策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财政税收等方面形成合力;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第二章 联席会议
第三条 联席会议参会单位主要面向xx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增补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的组成应涵盖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代表,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 联席会议由区长召集主持,也可以委托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会议主持人负责统筹安排议程,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同时,主持人应及时总结会议成果,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讨论开发区各项工作中的需要帮助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制定政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财政税收、突发情况、难点问题等,对重要工作提出对策和措施等。会议应聚焦开发区发展的关键环节,围绕如何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 联席会议采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按照“一事一议”进行专题研讨,研究提出对策和工作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按照程序签发。这种灵活的会议形式能够及时响应开发区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决策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七条 联席会议的程序如下:
● 收集问题:联席会议议题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收集。开发区管委会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管委会名义报xx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问题应具有代表性,涉及开发区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便在联席会议上进行深入讨论。
● 请示报告:xx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问题后统一向请示报告,确定参会单位和会议时间。请示报告应详细说明问题的背景、现状及初步解决方案,确保领导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做出准确决策。
● 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开发区管委会及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单位参会,对会上重大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各参会单位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会议应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每个议题都能得到深入探讨和有效解决。
● 形成纪要:对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的共识和决策,应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按照程序签发。会议纪要不仅是会议成果的记录,更是后续工作的指导文件,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决策落实到位。
第三章 信息共享
第八条 信息共享机制是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区管委会与各部门可以实时共享政策法规、项目进展、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 信息共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 政策法规:及时传递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最新政策法规,确保开发区管委会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动态,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持。
● 项目进展:定期更新开发区内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审批进度、资金到位情况、施工进度等,便于及时了解开发区的发展动态,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 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开发区的经济运行数据,如GDP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税收收入等,为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统计数据也是评估开发区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有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策略。
第十条 信息共享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信息化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专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传输和查询。平台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确保信息安全可控。
● 定期通报:通过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或印发简报等形式,及时传达重要信息。通报内容应简洁明了,突出重点,便于各部门快速掌握关键信息。
● 专项调研:针对特定领域或问题,组织专项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收集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 工作互促
第十一条 工作互促机制是联席会议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旨在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开发区与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条 工作互促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 联合调研:针对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联合调研活动,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联合调研不仅能够集思广益,还能增强各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协同推进: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协同推进机制应注重实效,避免推诿扯皮,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经验交流: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开发区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广先进做法。经验交流不仅能够提升开发区的整体管理水平,还能激发创新思维,推动开发区不断进步。
● 人才培训:加强对开发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人才培训应注重实际需求,结合开发区的发展特点,确保培训效果最大化。
第五章 监督评估
第十三条 为确保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监督评估机制应贯穿于联席会议制度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十四条 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 任务落实情况:对联席会议纪要中明确的任务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的任务,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 工作绩效评价:定期对开发区建设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估各项政策措施的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绩效评价应客观公正,注重数据支撑,确保评价结果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 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对开发区建设的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是衡量开发区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第十五条 监督评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内部自查:开发区管委会应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对照联席会议纪要和工作计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内部自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外部监督: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团队对开发区建设进行独立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外部监督能够发现内部自查难以察觉的问题,为改进工作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 公众参与:鼓励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评估工作,通过设立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能够增强监督评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工作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xx与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融合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开发区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第十七条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学和贯彻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xx经济开发区将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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