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价格工作职能的论述》内容摘要:浅议“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物价部门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国家计委某位同志曾经把新时期价格工作的职能,形象地比喻为“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这的确是对价格工作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作为基层价格部门,其工作职能应该主要定位在当好裁判,搞好服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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