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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味园范文网 2024-12-09 11:03:49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满足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省、市、县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保护群众

  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事发时及时启动预案,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机构,按照分工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的原则,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具体组织应急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职责明确、协调有序,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学,整合资源

  对组织、人员、信息、技术、物资、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降低行政成本,做到信息共享、联络畅通、反应快捷、启动迅速、应对有序。采用先进的预测、监测、预警、通信、指挥、控制和信息处理等技术,提高应急处置的科技含量和水平。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技术的应用,提升应急响应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2 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总体指挥和协调,研究决定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收集、汇总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宣传工作。

  (3)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协助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配合开展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警力支持。

  (4)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和设备支持,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支持,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6)县财政局

  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及时拨付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7)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气象监测工作。

  (8)县民政局

  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心理援助,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风险评估

  县交通运输局应定期组织专家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和潜在危害,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2 监测预警

  县交通运输局应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隧道等关键节点的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县气象局应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3 信息报告

  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逐级上报至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信息报告应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各级应急响应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Ⅰ级(特别重大)

  发生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Ⅰ级响应,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援。

  (2)Ⅱ级(重大)

  发生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大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Ⅱ级响应,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援。

  (3)Ⅲ级(较大)

  发生较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Ⅲ级响应,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一般)

  发生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较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小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Ⅳ级响应,组织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措施,组织人员开展初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迅速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稳定社会情绪。信息发布应准确、及时、全面,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社会不稳定。

  (3)现场处置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后期处置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善后工作,包括伤员救治、遇难者善后、受损设施修复、环境恢复等。同时,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应急保障

  5.1 人员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应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应组建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救援工作。

  5.2 物资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救援车辆、救援器材、医疗设备、生活物资等。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调用。

  5.3 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应将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财政局应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拨付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4 技术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同时,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处置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6. 宣传培训

  6.1 宣传教育

  县交通运输局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

  6.2 培训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7. 奖惩制度

  7.1 表彰奖励

  对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应急处置工作。

  7.2 责任追究

  对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突发事件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面对复杂多变的突发事件,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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