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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味园范文网 2024-12-09 16:47: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x〕3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xx〕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学前教育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第一条 加快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

  综合学前教育发展规律和我县学龄前幼儿接受教育水平和环境等因素,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重点建设主城区和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让全县一半的学龄前儿童能够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为此,我们将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标准化的公办幼儿园。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幼儿园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条 加快小区配套园建设

  加快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同时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此举旨在解决城区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问题,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为此,我们将建立健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条 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积极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方式,按《黑龙江普惠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奖补办法的通知》(黒教联〔201x〕77号)年生均200元的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支持,可以让更多的幼儿园走入普惠行列,让更多的学龄前儿童接受平等的学前教育。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我们将定期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家长和幼儿。

  第四条 强化无证园综合治理和监管

  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治理等工作。对于符合基本条件但手续不全的无证园,要指导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的无证园,要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同时,加强对合法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我们还将加大对非法办园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学前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现全县无证园问题的有效解决。

  第五条 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

  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一方面,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学前教育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我们将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教师职后培训制度,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第六条 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幼儿园基本情况、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推广使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满足不同幼儿的学习需求。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努力打造智慧校园,为幼儿提供更加丰富、便捷、个性化的学习体验。

  第七条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监测与评价。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涵盖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环境创设、家园共育等方面,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二是定期开展评估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幼儿园持续改进。三是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家长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信心。四是将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评优评先、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引导幼儿园注重内涵发展,提升整体水平。

  第八条 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引导

  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支持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三是组织优秀幼儿园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参观交流,增进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四是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 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比例。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拓宽学前教育资金来源。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四是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减轻家长负担,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

  第十条 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三是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的各项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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