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中心工作,以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工作,打造过硬组织,努力提升全县民政系统各级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组织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民政系统各级组织。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县局所属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现场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和负面清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现场考核
机关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指导调研。机关调研组将深入各单位,对照《X县民政局基层组织考核评分细则》逐条逐项现场查看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反馈打分。
(二)述职评议考核
县局组织抓工作述职评议,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每年选取部分单位进行会议述职,原则上每年轮述一遍。
(三)负面清单考核
该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在综合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扣分项实行累计扣分,不设上限。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政纪处分,出现一例扣5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10分;其他人员出现一例按员人数占比扣分,员人数50人以上的部门单位每百分之一扣1分,员人数50人以下的部门单位每人次扣1分。2、单位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3、对上级交办事项拖延办理或拒不执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4、违反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出现违规行为的,每次扣5分。5、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每次扣10分。6、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每次扣5-10分。7、未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视具体情况扣5-1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组织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具体运用如下:
(一)表彰奖励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组织,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选活动。同时,对于所在单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将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督促整改
对于考核成绩较差的组织,将由县局组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对于连续两年考核成绩较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其工作岗位,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责任追究
对于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失责行为的组织,将严格按照《中国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工作纪律严明、责任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局组任组长,分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基层组织为成员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培训指导
定期组织各组织参加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其抓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各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三)严格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不良现象。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局域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同时,通过举办工作成果展等活动,展示工作取得的成绩,激励广大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总结
通过以上考核办法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全县民政系统各级组织抓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贯彻了,不断提高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X县作出积极贡献。
《202x年某县民政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内容摘要: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打造过硬党组织,努力提升全县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党组织书记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