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服务实体大厅管理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XX市各级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x〕5号)、《XX省人民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x〕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精神,深入落实上级领导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为推进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导向,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重点。
第三条 工作目标
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掌上通办”、“一次办成”、“马上办好”、“就近申办”、“全市能办”,不断提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中心(站)(以下简称为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健全服务工作制度,完善服务人员考评措施,建成规范统一、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形象统一、服务品质统一,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更便捷、更高效。
第四条 工作任务
各级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服务平台应用、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事项进驻、日常管理监督考评等工作,指导下级服务管理部门工作。
第二章 场所与设施
第一节 主体建筑与外立面
一、主体建筑外形宜保持简洁大方,外立面无破损
服务中心的主体建筑应设计简洁大方,外观整洁美观,外立面不得有明显破损或陈旧现象。建筑的整体形象应体现现代、庄重、亲民的特点,给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外墙材料应选用耐久性强、易维护的材质,确保长期使用后仍能保持良好状态。定期对外立面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任何损坏或老化部分,确保建筑外观始终如一地保持高标准。
二、场所内应开阔通透,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
服务中心内部空间应布局合理,宽敞明亮,采光良好,通风顺畅。各功能区域之间应保持合理的距离,避免拥挤和混乱。办公区应采用开放式设计,减少隔断和封闭空间,促进信息流通和协作效率。公共区域应设置充足的休息等候区,配备舒适的座椅和必要的配套设施,如饮水机、充电设备等,方便群众在等待过程中得到适当的休息和服务。,中心内部应设有明确的导引标识系统,确保来访者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窗口和服务区域。
三、内部装饰风格应简洁、稳重,屋顶、地面、墙面装修应协调,符合开放式办公需求
内部装饰应遵循简约而不失庄重的原则,营造出一个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天花板、地板和墙壁的颜色搭配要和谐统一,避免过于鲜艳或刺眼的颜色。天花板可选用浅色系,增加空间感;地板则应选择耐磨、防滑且易于清洁的材料;墙面可以采用中性色调,适当点缀一些绿色植物或其他装饰元素,增添生机与活力。所有装修材料均需符合环保标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优良,为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提供健康的环境。
四、内部环境应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及随意张贴的印刷品,卫生条件、疾病预防等应符合公共卫生相关要求
内部环境卫生至关重要,必须保持全天候的清洁状态。每天定时对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包括地面、桌面、椅子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垃圾桶应定点放置,并及时清理,防止异味散发。严禁在墙壁、门窗等显眼位置随意张贴广告或宣传单页,确需张贴的信息公告应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还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物资,定期对高频接触部位进行消杀处理,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第二节 功能布局与标识设置
一、设置原则
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相互衔接紧密,便于群众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和渠道,确保每位来访者都能获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在规划设计时还需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便未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功能布局。
二、功能布局
● 咨询引导区:作为进入服务中心的第一站,咨询引导区承担着接待、指引的重要职责。该区域应配置专门的咨询引导人员,他们不仅要熟悉整个中心的整体情况和各窗口业务办理事项,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精准的咨询引导服务。
● 窗口服务区:这是服务中心的核心区域,集中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窗口。每个窗口都应设置规范的中文标识,必要时可增设其他语言标识或图文结合的形式,确保不同语言背景的群众都能轻松识别。窗口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查询、收件(受理)等服务。
● 自助服务区: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自助办理需求,自助服务区应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根据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自助服务设施设备,如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复印机等,并视条件安排专人提供协助服务。这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轻了人工窗口的压力。
● 填表区:为方便群众填写申请表格,填表区应配置桌子、椅凳、自助信息化设备,并摆放办公用品和申请表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与错误示例等资料。这些资源可以帮助办事群众更好地准备所需材料,提高办事成功率。
● 公开区:公开区是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等多重功能。可以统筹使用现有场地、设备,结合现有咨询服务台、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专区、休息等候区等设置,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单设公开窗口。
● 休息等候区:在空间上与咨询服务区、窗口服务区、自助办理区等关联设置,设置醒目的导引标识,根据办事群众流量合理配置休息座椅。该区域不仅是群众休息的地方,也是缓解紧张情绪的有效途径。
●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设立明显的标识牌,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记录。配备雨伞、饮水机、轮椅(拐杖)、老花镜、纸笔、胶水、急救箱(应急药品)、针线包、打气筒、手机充电柜等便民服务设备(物品),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 母婴室:为带婴幼儿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标牌,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 后台审批区: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单独设置,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 其他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更衣室、多功能会议室、(团)活动室、商务服务区、图书室、档案室等,为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和支持。
三、标识标志
● 主体建筑外醒目位置设置服务场所标识,门外醒目位置设置门楣招牌和工作时间标识
在主体建筑外醒目位置设置服务场所标识,门外醒目位置设置门楣招牌和工作时间标识,确保群众能够一眼识别并知晓服务时间。这些标识应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和美观度,既能体现服务中心的专业形象,又能方便群众识别。
● 设置服务中心整体布局图,准确标注各功能区域及办事窗口位置;在各楼层入口处设置楼层指示牌
设置服务中心整体布局图,准确标注各功能区域及办事窗口位置;在各楼层入口处设置楼层指示牌,帮助群众快速找到目的地。这些标识应清晰、规范、易于识别,确保群众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所需服务窗口。
● 窗口设置规范中文标识,也可根据需要增设其他语言标识,或采取图文结合的形式标识
窗口设置规范中文标识,也可根据需要增设其他语言标识,或采取图文结合的形式标识,确保不同语言背景的群众都能轻松识别。标识应安全、醒目、清晰、规范、相互协调,破损、失效的标识标牌应及时更换或拆除。
● 设置工作人员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电话、照片等;根据需要还可设置“服务明星”、“文明窗口”、“员示范窗口”等公示牌
设置工作人员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电话、照片等;根据需要还可设置“服务明星”、“文明窗口”、“员示范窗口”等公示牌,展示优秀服务人员的事迹,激励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 服务人员
第一节 综合服务人员
综合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具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
一、咨询引导人员
咨询引导人员提供接待、指引服务。能力要求:熟知服务中心的整体情况和各窗口业务办理事项,能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的咨询引导服务;熟练操作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设备,能指导、帮助服务对象进行相关业务办理操作;根据中心业务区域和业务分类,引导服务对象取号、排队,能够起到协调、疏导、分流的作用,保持业务窗口办事秩序。
二、窗口工作人员
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收件(受理)、物料流转、出证等服务。能力要求:熟练掌握窗口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查询、收件(受理)等服务;熟悉进驻中心事项办事指南,准确进行材料初审、流转;熟练操作业务受理系统,正确使用高拍仪、签名板、评价器等智能化业务设备;熟知出件工作流程及要求,准确整理文件分类归档。
三、帮(代)办人员
帮(代)办人员受理帮办、代办申请,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能力要求:熟知服务中心的整体情况和各窗口业务办理事项,熟练操作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设备,为服务对象提供指导和帮助;熟练操作业务受理系统,熟悉高拍仪、签名板、评价器等智能化业务设备的使用;熟知帮办事项办理流程及办理要求,能提供帮(代)办服务,并及时反馈代办结果。
四、中心讲解人员
中心讲解人员提供服务中心情况介绍、服务相关内容讲解。应熟知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业务运行、工作特色,能够独立完成接待讲解工作。
五、受理(处理)投诉人员
受理(处理)投诉人员受理(处理)服务对象投诉。能力要求:熟知服务中心的整体情况和各窗口业务办理事项,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良好服务礼仪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协助窗口工作人员疏导和安抚投诉的企业、群众,及时记录并反馈意见和问题。
第二节 部门派驻人员
部门派驻人员指进驻机构派驻服务中心实施审批服务的工作人员。
一、进驻部门派驻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 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坚决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掌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
○ 应为本单位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工作人员,首席代表(窗口负责人)还应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派驻人员在服务中心工作期间,不应再承担派驻单位的其他工作
确因短期工作需要或请假等情况,派驻部门需安排人员承担窗口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派驻人员应相对固定,在服务中心连续工作不少于两年
四、进驻部门需要调整派驻人员时,应函告服务管理部门,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调整派驻人员,保证窗口工作的衔接
五、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派出单位另行选派进驻人员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政纪处分的;
○ 旷工5天及以上的,或迟到、早退30次及以上的;
○ 服务态度恶劣、消极怠工,经3次以上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管理的;
○ 被投诉查实2次及以上的;
○ 工作错误、失误、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
○ 被同级及以上领导批评,或被同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
○ 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2次及以上的;
○ 不服从服务中心管理的;
○ 不能胜任实际工作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在服务中心继续工作的。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一节 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服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服务中心的巡查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重点检查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不足。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节 服务质量评估
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客观评价服务的效果。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切实提高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节 激励与约束机制
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应建立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氛围。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内容旨在全面规范XX市服务实体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高效、优质地服务于广大企业和群众。希望各级服务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共同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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