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做好2025年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XX202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XX县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坚持以为指导,全面贯彻的精神和领导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正向激励、发展引领、综合促进作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XX”、实施“XX”,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含群部门、机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两个序列,对县直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对乡(镇、街道)开展以“XX”建设为主题的评选。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
三、考核内容
对县直单位,从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的建设成效、满意度评价三个维度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质量发展成效
主要看全面贯彻“三新一高”要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考核重点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经营业绩、主业发展及风险防控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经济发展:评估经济总量、增速、结构优化等方面的表现,重点关注GDP增长、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发展等指标。
○ 创新发展:考核科技创新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利申请数量等,衡量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 绿色发展:检查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确保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 开放发展:评估对外开放水平、外资引进、对外贸易等情况,推动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
○ 共享发展:关注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二)加强的建设成效
重点考核组织在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建设:考核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维护核心意识、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确保的领导坚强有力。
○ 思想建设:评估理论学、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增强员干部的自觉和行动自觉。
○ 组织建设:检查基层组织建设、员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建设:考核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纠治“四风”问题、群众路线实践等,树立良好形象。
○ 纪律建设:评估风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保持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 制度建设:检查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
(三)满意度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服务:考核行政效能、审批制度改革、公开透明度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 社会治理:评估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治理创新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民生保障:检查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生态环境:考核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等,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四、计分方法
(一)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计分
根据不同考核对象的具体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和权重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 工业园区:重点考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 县直单位:综合考量职能履行、任务完成、创新举措、服务质量等因素,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 乡(镇、街道):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体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二)XX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计分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计分,主要依据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分析研判等程序进行,素质考察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具体评分标准由县委综合考核办统一制定,确保公平公正。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监测
建立定期监测和提醒督办机制,对未达时序进度要求或者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需督办的,提请县委综合考核办督办。各考核责任部门、指标评价部门应将平时监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计分的参考。
(二)半年评估
县委综合考核办会同有关单位,结合督查、调研、监测等情况,分领域开展半年评估,经县委综合考核委研究同意后,分别反馈评估情况,视情召开评估会议,通报任务完成进度,点评存在不足,开展工作交流,推动共同提升。各考核责任部门、指标评价部门应将半年评估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计分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包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XX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按照指标评价部门根据平时收集的指标数据及所掌握的半年评估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责任部门审核汇总计分、县委综合考核办计算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等程序进行;XX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按照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分析研判等程序进行,素质考察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六、等次评定
(一)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
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个等次。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第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类别单位总数的XX%。按照下列条件评定:
○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靠前,超额或者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的建设成效明显,满意度评价高,可评定为第一等次。
○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相对靠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的建设成效比较明显,满意度评价较高,可评定为第二等次。
○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相对靠后,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的建设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较低,可评定为第三或第四等次。
○ 县工业园区考核等次以本年度省“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与上年度排名比较进行确定,当年度排名高于上年度排名五个名次及以上的确定为第一等次,高于上年度排名五个名次以内的确定为第二等次,等于或低于以上年度排名确定为第三等次。
(二)XX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确定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XX%。其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XX%,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XX%。按照下列条件确定:
○ 年度综合考核为第一或者第二等次,领导班子运行顺畅,综合表现突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领导班子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靠前,经综合研判,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 年度综合考核为第二及以上等次,领导班子综合表现好,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领导班子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相对靠前,经综合研判,可确定为良好等次。
○ 年度综合考核为第三或者第四等次,领导班子在某个方面存在较大问题,领导班子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相对靠后,经综合研判,可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三)XX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
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等次确定主要依据年度考核得分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等。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数的XX%。领导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XX%。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XX%,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XX%,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XX派驻纪检监察机构XX领导干部、XX重点企业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由县县监委提出意见,并按照规定比例提出优秀等次人选建议名单,报县委综合考核办。存在《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7种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基层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组)抓基层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存在《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6种情形之一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领导干部受到纪处分、组织处理和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特殊情形的,由县委综合考核办综合研判报县委综合考核委或县委会研究确定。按照《XX》精神,被考核单位存在平安建设、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师德等方面“一票否决”事项的,本年度不得评为综合考核第一等次,且原则上降低一个考核等次评定;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扬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选拔使用
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优先提拔重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三)反馈提升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帮助其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责任约束
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或纪律处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考核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改进工作方法
不断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效率和准确性。要加强过程管理,注重日常积累,避免突击应付,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要强化结果导向,突出重点难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升工作质量
严格考核标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考核工作科学严谨、公平公正。要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公正评价。要加强考核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考核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严明工作纪律
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确保考核工清气正。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考核信息,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025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加快建设现代化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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