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四分离”税务稽查模式的“形分离”与“质分离”》内容摘要: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受到监督,权力缺少监督必然产生腐败。税务稽查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法律在赋予它对外查处偷、逃、骗、抗案件职能的同时,也确立了职责部门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监督制约机制。自1995年税务稽查体制改革至今,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程序“四分离”的模式已运行16年,征管改革初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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