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全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我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经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和的精神,按照、、和有关部署要求,聚焦聚力“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大转变、工作大落实、质量大提升。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坚持把握以下原则:
(一)依法扶贫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规定来安排资金、实施项目、推进工作。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保障扶贫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科学规划原则。经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充分考虑成本风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规划,且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如有变更,需报请上级部门同意。这一原则强调了扶贫项目的前期调研与后期执行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项目能够真正惠及最需要帮助的人群,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和项目失败的风险。
(三)公开透明原则。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定期发布项目进展报告、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让受益群体和其他社会成员了解资金的具体用途和项目进展情况,增强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注重实效原则。项目资金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有明显改善,群众和社会认可。在项目选择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将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作为首要目标,确保资金投入能够产生长期效益,而不是短期效应,从而实现可持续脱贫。
(五)个人洁原则。资金精准用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任何个人没有损害和危害项目资金的行为。要求所有参与扶贫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洁自律的规定,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到刀刃上。
(六)从严监管原则。地方政和纪检机关、扶贫、发改、审计、财政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单位负有监督职责,有责必尽责、失职必追责。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零容忍原则。对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监督管理不力造成损失、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从严追责问责。这一原则体现了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旨在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整治重点及对象
(一)整治重点。一是近三年度区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包括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房重建补助资金、产业扶贫资金、教育扶贫资金、健康扶贫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拨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二是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招标、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的规范性、透明度以及项目实际效果;三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各项优惠政策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的情况;四是扶贫干部问题,包括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二)整治对象。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对象主要为全区各级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具体经办人员。同时,也将对涉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扶贫环境,提升扶贫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行动起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启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提炼有效做法,为今后更好地做好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要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潜在违规者。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堵塞漏洞,减少风险点。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解决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在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区扶贫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某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内容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全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我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经区委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