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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味园范文网 2024-12-22 17:50:17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山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规范公务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促进公务人员廉洁从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市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整治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纪律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清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对象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二)清理范围

  在职或者离退休3年以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的情况;

  2. 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挂靠他人)等情况。

  (三)清理内容

  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或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2. 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其所在部门履行权力涉及的行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利用其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 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行为;

  4. 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3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清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 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3. 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组织学习教育: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规定,深刻认识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律意识。

  2. 开展全面自查:按照清理范围和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本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表》。

  3. 做好登记汇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自查情况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汇总后报县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整改(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认真核实问题:县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2. 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依据党纪政纪法规提出处理意见,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3. 加强督促检查:县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章立制(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完善制度建设: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长效机制。

  2. 强化日常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3. 持续深化治理:将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长期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清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实事求是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问题,既不隐瞒不报,也不夸大其词,确保清理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处理,不得包庇纵容,不得敷衍塞责。对清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进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清理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规矩意识,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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