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榆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警示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警示教育年”活动为载体,把和省市县加强警示教育的制度规定和相关部署,纳入财政全面从严治工作,不断完善“不想腐”的教育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再深化、任务再具体、责任再压实,净化内生态,突出财政职能特点,不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以抓为切入口,促进风政和建设持续好转,不断打造阳光财政、洁财政、高效财政。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中国内监督条例》《组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教育的意见》《关于推动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抓好5个方面警示教育制度规定落实。
落实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警示教育制度。要把警示教育内容纳入理论学中心组学,领导干部讲课等制度,理论学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警示教育课,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政课。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警示教育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并将开展警示教育情况,12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县监委报告一次。
2. 落实被谈话函询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制度。被谈话函询的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有关情况讲清楚,谈透彻,存在问题的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作出说明。接受谈话函询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的检查整改材料,送开展谈话函询的纪检监察组织,存入干部政档案。
3. 落实内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所在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员干部,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和组织部门。通过提醒谈话和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4. 落实警示教育案例通报制度。定期收集整理违反规定精神、贪污腐败等典型案例,通过编印警示读本、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特别是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防控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5. 落实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制度。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和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员干部参观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性修养和洁自律意识。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建立自己的警示教育基地,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和内容。
(二)深化教育效果,创新教育方式
开展专题学教育。围绕学贯彻,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和风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员干部深入学,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集中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 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在传统的警示教育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网络新媒体、微电影、微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定期推送政小故事、警句格言等,营造浓厚的洁文化氛围。
3. 加强岗位政教育。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教育。如财务人员要重点学财经法规,提高依法理财能力;项目管理人员要重点学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窗口服务人员要重点学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分类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考核问责,确保责任落实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年度风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科学设置考核权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对警示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2.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警示教育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如建立警示教育案例库,定期更新案例内容;建立警示教育师资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建立警示教育效果评估机制,及时调整教育策略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组任组长的“警示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警示教育年”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专栏、专版等形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强化经费保障。根据活动需要,合理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注重成果转化。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员干部的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人的本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财政局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内容摘要:按照中共通榆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警示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警示教育年”活动为载体,把党中央和省市县加强警示教育的制度规定和相关部署,纳入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完善“不想腐”的教育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工作。